在中国的企业社会责任
纵观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工作在中国近十几年的发展,大致经历以下三个阶段:
第一个阶段
九十代中期到本世纪初,在国际售商、品牌商推动下,逐步重视起社会责任问题,建立了在国际采购中实施社会责任方面的准则、标准或体系。中国企业开始接受跨国公司实施的社会责任方面的工厂审核。
第二个阶段
从本世纪初到2006,企业社会责任开始得到广泛关注。
中国的学术机构、非政府组织以及在华国际组织开始对社会责任进
企业社会责任报告
行系统地介绍和广泛地研究、讨论。政府部门也开始关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工作。劳动部、商务部调查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情况。
第三个阶段
企业落实社会责任,实现企业经济责任、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的动态平衡,反而会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与社会责任,为企业树立良好的声誉和形象,从而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获得所有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良好印象,增强投资者信心,更加容易地吸引到企业所需要的优秀人才,并且留住人才等等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,必须遵守法政法规,遵守社会公德、商业道德,诚实守信,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,承担社会责任。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保护,不受侵犯。第二百一十九条本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。举办企业社会责任案例评选,获奖案例均来自在社会公益、公益传播和环境保护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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